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,维吾尔族总人口为839.94万人,其中:男性427.29万人,女性412.65万人;性别比为103.55。与10年前的'四普'相比,维吾尔族人口增加了119.24万人,增长率为16.54%,平均年增长率1.48%。
在维吾尔族人口中,城镇人口有163.31万人,占总人口的19.44%;乡村人口676.63万人,占总人口的80.56%。与10年前相比,维吾尔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3.91个百分点。
维吾尔族在全国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均有分布,主要集中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共有834.56万人,占维吾尔族总人口的99.36%。另外,维吾尔族人口都分布在其它地区,人口数超过2000人以上的地区有湖南、河南、广东、江苏、四川和北京。
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,少年儿童人口(0-14岁)比重为 32.97%,劳动年龄人口(15-64岁)比重为62.28%,老年人口(65岁及以上)占4.75%,与1990年相比,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下降了6.44和0.02个百分点,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增加了6.46个百分点。1990年和2000年维吾尔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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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岁及以上人口有563.04万人,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,文盲人口51.92万人,文盲人口比率为9.22%,其中男性为8.37%,女性为10.11%。与1990年相比,文盲人口减少了64.14万人,文盲率下降了17.36%。
6岁及以上人口751.41万人,其中,受过小学以上(含小学)教育的占88.33%,受过初中以上(含初中)教育的占35.28%,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10.66%,受过大专、大学教育的占2.74%。平均受教育年数6.79年,比10年前增加1.36年。
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,劳动力为462.00万人,其中从业为450.78万人,失业为11.22万人(根据'五普'长表推算),劳动参与率为78.90%,在业率为76.98%,失业率为2.43%。在从业人口中,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0.44%,从事第二产业的占5.18%,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4.38%。
从职业看,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8.14%,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11.51%,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0.35%。具体地说,担任国家机关、党群组织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.84%,担任技术工作的占5.36%,办事员占1.94%,商业、服务员的比率为5.49%,从事生产、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5.89%,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80.35%,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.13%。
在维吾尔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,已婚比例为74.5%,初婚比例为47.13%,再婚的人数占18.85%,离婚比率为4.18%,丧偶比例为4.34%。
在1999年11月1日-2000年10月31日期间,全国维吾尔族出生人口为150870人(按长表推算),总和生育率为1.99。出生性别比为104.68,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2.97,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01.76,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11.09。
在1999年11月1日-2000年10月31日期间,全国维吾尔族死亡人口为51772人,其中:男性29256人,女性22516人。粗死亡率为6.20‰,其中男性为6.89‰,女性为5.49‰,婴儿死亡率为45.27‰,预期寿命为68.14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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